规章制度汇编
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责
一、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鉴定准考证。
二、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
三、协调、处理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四、统计汇总鉴定考核成绩,并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五、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做出评议。
六、协助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及证书发放。
七、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八、组织建立考评队伍,严格聘用考评人员。公平、公正、合理地进行鉴定工作。
九、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工作职责
1、负责主持鉴定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方针、政策及其规定。在技能鉴定工作中体现公平、公正、诚信和服务的精神。
3、建立和健全鉴定所的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并确保其被有效地执行。
4、负责审批鉴定所的各项费用收支,负责鉴定费的上缴、设备购置计划等经费的落实,确保鉴定费用专款专用。
5、负责审批鉴定所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表及资料等。
6、负责组织所内人员完成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负责落实有关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确保技能鉴定质量和协助完成鉴定发证的相关工作。
7、参加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接受上级布置的任务。
8、负责对外宣传、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
9、负责处理鉴定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10、负责协调与其他鉴定所之间的业务往来工作。
11、负责参加技能鉴定者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副所长工作职责
1、协助所长开展各项鉴定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报考、考务、考评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考评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使用及考察工作。
4、负责组织考务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考务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5、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安排考评员参加有关的培训班学习,定期组织考评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业务知识、专业知识等继续教育培训,总结交流考评工作。
6、负责本所鉴定生源的组织、鉴定计划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7、负责本所文件、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8、负责上缴鉴定费用的结算、缴纳工作。
9、负责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转,考务和考评工作的落实。
10、协助所长制定鉴定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执行所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处理鉴定所的日常事务。
2、组织、安排、协调鉴定所内考务、考评、资料编制等业务工作。
3、具体负责执行考核计划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鉴定。提出每次鉴定的工作人员名单(包括:考评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等)。
4、负责考评人员的管理,建立考评人员工作档案,监督考评员守则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考评人员的回避制度和轮换制度。
5、确定专业理论考试的试室和实操技能考核的考场,并通知考务主管实施。
6、负责协助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鉴定所外设考场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评管理工作。
7、具体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工作。
8、综合、整理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计划和总结材料、报表及有关资料等。
9、负责鉴定所年检的资料整理工作。
10、协助所长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负责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鉴定所的印章及审验各类报表。
四、考务工作人员职责
1、具体负责考生的报考、报批、申领证书的工作。
2、负责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登记、咨询工作,发放准考证及成绩单。
3、组织填报有关报名表、呈报表、成绩表、发证表、证书等上报表格,并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报考审批和约考手续。
4、具体负责组织与落实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的场地和布置。
5、负责组织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取试卷,交由档案资料主管负责保管。
6、协调组织好相关鉴定设备、设施、检测用具的配备、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考核程序、考场规则的执行,协助考评人员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
8、负责监督考评员按规定完成试卷的装订、成绩评定、考场记录填报和签名等工作,负责成绩汇总、填报、签名确认和报送。
9、负责整理考场记录资料和上报。
五、档案资料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考生档案(报考、考核等)、考评人员档案的保管。
2、对原始资料(试卷、评分表、成绩统计表等)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3、按保密规定保管理论试卷及实操试题。
4、草拟鉴定所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及计划、总结等材料,并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5、负责本所的文件收发、保管工作,管理本所的办公电脑。
6、检查每次鉴定考核的资料准备工作。
六、设备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各类鉴定设备、仪器的操作规程及安全防火规定确保考核鉴定的安全进行。
2、提出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更新计划,并负责实施。
3、定期检查和保养鉴定设备,并负责其保管和维修一般的故障。
4、每次实操考核前,准备好鉴定所需设备及相关检测量具等,并确保所用设备和仪器使用性能符合鉴定要求。
5、每次实操考核时,负责鉴定所需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等。
七、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财务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按各项收支的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2、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3、及时填制记帐凭证,并符合完整性和合规性的要求。
4、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认真做好会计记帐工作。
5、负责编制鉴定所的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按时上报并及时抄送所长。
6、负责编制和监督鉴定所费用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所长汇报。
7、做好帐册、凭证的装订、保管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考务人员包括监考、登统、试卷传递人员、设备维修、原材料供应、考场保卫等人员。考务人员应共同遵循以下守则:
一、考务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岗位上工作,听从指挥,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二、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考生和考评员传递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严守考试秘密。
四、考务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必要培训,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胸卡上岗。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守则
一、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评判。
二、服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调配,并按要求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工作。
三、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
四、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间不得暗示和沟通。
五、服从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小组和专业考评小组的领导,按规定要求完成额定的工作量。
六、遵守考评纪律和考场规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独立评判,如实认真填写考评纪录,严守考评秘密。
七、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得以任何借口索拿卡要,不得随意退出考评。
八、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中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九、遇有亲属、师生等关系被考评时,应主动提前提出回避。
十、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工作完成后,填写有关考评成绩报告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
十一、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对考评中的问题和存在漏洞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必要时应向考评小组提出终止考试,直至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十二、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
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好资金,保证以职业技能鉴定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三、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正确进行会计监督,保护资金、财产和物品的安全。
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鉴定站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所财务工作办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建立健全财产的物品帐,监督鉴定站的物品管理,掌握清查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须知
一、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填写《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登记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以及本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
二、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各类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
三、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技工学校及其他培养中级技能为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结)业生或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
职业技能鉴定流程图
申报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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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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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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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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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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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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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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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规则
一、在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直接指导下,组织报名工作,协助考生填写申报表和报名登记表;核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证件,并初步审核报名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按上级文件精神组织汇总,将汇总情况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审,准确无误后办理考试准入手续。
三、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选用环境安静、整洁、明亮,便于管理的教室为理论考场;按规定摆放室内桌椅,设考场分布示意图,以方便考生;实操考场要整洁、卫生、设备、仪器完好,应备工具、量具等齐全。
四、考场应设有安全保卫和防护措施;距考场、实操地点10米外设警戒线,考试时设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出入。
五、组织经验丰富、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较高并持有考评员资格证的教师,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阅卷结束后,进行严格的核实并准确的登记成绩。
六、以上工作须在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监督指导下进行。
职业技能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配备保存职业技能档案的专用设施。
二、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三、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四、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五、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六、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七、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八、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九、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十、培训鉴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
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一、培训教师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相应的职称。
二、认真钻研培训(鉴定)教材内容,熟悉培训、鉴定教材,掌握难点、重点,根据教材制定好授课计划并认真执行。
三、了解培训人员的知识基础,选择好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具并写好教案。
四、在课堂上要掌握好每一教学环节,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鉴定任务。
五、认真检查学员的学习笔记,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布置批改学员的作业,做好作业的讲评工作。
六、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雅,态度和蔼,语言亲切,衣着整洁。
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技能鉴定的各项纪律和规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阅卷处、记分处。
二、考评员记分时,不准向他人透露评分情况,不准在评卷时擅自查阅与己有关的被鉴定者的分数。
三、对鉴定试卷要双人提取,专人保管。不得提前打开试卷,不准翻印试卷。考评员未经允许不得对鉴定人员做试题的任何解释。
四、考评员对考后的试卷要认真整理,按规定进行密封。
五、鉴定资料统一保管,不得擅自外借、涂改。
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一、考评员不担任本单位被鉴定者的主考工作。
二、考评员不准随便进入其亲属、师徒等关系的鉴定场所。
三、考评员不担任本单位被鉴定者的评分工作。
四、工作人员不准违规对亲属、师徒的鉴定结果进行查阅、改动。
职业技能鉴定公示制度
要积极宣传推行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意义。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宣传到位。
一、制订有关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于众。
二、鉴定的时间、地点、依据公示于众。
三、鉴定的收费依据公示于众。
四、鉴定的结果公示于众(结果出来以后汇成总表交于被鉴定单位)。
五、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保证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管理制度
一、参加技能培训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班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要求出满勤、不缺课,对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培训班的课堂纪律,室内严禁吸烟,打手机违者罚款5元,认真听讲,不随便说话,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
三、讲究卫生,认真值日,教室内保持清洁,爱护公共财产。
四、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交谈,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违纪者一律清除矿尘考场。
五、实践操作时被鉴定人员要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独立完成,不得他人代替或帮助,否则取消鉴定资格。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
所 长: 穆书涛
副 所 长: 周 申
办 公 室 主 任: 杨丽娟
办公室工作人员: 尹丽君 王 騵 张庆伟
计 算 机管理员: 杨国强
财 务 人 员: 霍其琴 陈淑芳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1、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考评员:花鸿泉、魏蔚、齐景同、李新红、刘书合
2、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考评员:于晓峰、鄢文敏、刘玉玲、张发庆
3、计算机操作员考评员:曹利萍、李远峰、张宏建
4、服装设计定制工考评员:花芬、龚智芳
5、商品营业员考评员:苏娜、辛建梅
6、焊工考评员:李世煌
我校双师型教师名单
1、2004年:
高工:花鸿泉、魏蔚、于晓峰、鄢文敏
考评员:电子、花鸿泉、魏蔚、电器、于晓峰、鄢文敏
计算机:曹丽萍
2005年:
高工:服装:花芬、王志芬、齐景同、朱日匀
考评员:花芬、王志芬、齐景同、张宏建、李远峰
2006年:
高工:辛建梅、苏娜、李上
考评员:刘书会、李新红、新建梅、苏娜
2007年:
高工:张发庆、刘玉玲
考评员:李世煌、张文庆、刘玉玲
教师:服装:花芬 电子:花鸿泉、魏蔚、于晓峰、刘书会
计算机:侯立伟、张宏建、曹丽萍、张佟玲、赵献丽、杨丽娟
2007年:教师:宋没
总计:高工:13人 考评员:18人 教师:11人
2008年
技师:齐景同、鄢文敏、杨国强、贾艳玲、王飞、时曙颖、龚志芬、杨玲玲
考评员:花芬、于晓峰、侯立伟、曹丽萍、王飞、时曙颖、贾艳玲
2、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考评员:、刘玉玲、张发庆
3、计算机操作员考评员:曹利萍、李远峰、张宏建
4、服装设计定制工考评员:花芬、龚智芳
5、商品营业员考评员:苏娜、辛建梅
6、焊工考评员:李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