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工会
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通知
各位老师:
经学校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六届三次教代会拟于2015年1月31日召开。为了充分调动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发挥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推进学校建设的重要作用,做好六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提案的内容和要求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的议事文案;是代表关心学校建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因此,代表们应站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形势需求,围绕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在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科研工作、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和服务育人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老师们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所写的提案要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一)符合下列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专业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7、有关服务育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8、其它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也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不予受理:
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令、政策相抵触的问题;
2、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3、未经过充分调查、考证、不符实的问题;
4、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5、属于学校无权处理或解决的全校共性问题。
三、提案的格式
1、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2、提案一般由1人提出,并由2名及以上人员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3、每份提案应包括标题、内容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1)“标题”,即要解决什么问题。(2)“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整改措施建议”,即写出提案人对解决问题的设想和办法。内容要明确,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
4、提案应在学校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上填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5、提案书写要求使用钢笔、水笔等,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6、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送交大会提案工作组,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
四、提案征集时间
2015年1月9日至1月14日。
c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