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推门听课制度实施细则
课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课程改革和提高教学效率是当今的主题。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课堂教学的监控力度,加强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工作的务实与高效,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校实施“推门听课制度”。所有课堂一律开放,学校领导、教师无须事先招呼,可以随时进入课堂听课;经学校批准的学生家长及校外领导、老师也可进课堂听课。
二、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听课而随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策略。
三、听课形式
听课人在听课前不需要通知授课人、授课班,随机决定,课前十分钟入班。
四、要求:
1、听课节数
教学主管领导(教学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部主任、教研组长):6节/月
其他处室领导:4节/月
教师:10节/期
2.听课评价
对每次听课做到听后即评,及时向授课人反馈授课评价情况,对教学能力强、教学态度好的教师及时表扬,对推门听课过程中出现的教学组织和教学设计等问题进行纠正和提出改进的建议,帮助老师探求最佳教学方案,以期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教学态度不端正等给予批评。若发现上课无教案和作业未及时批改的老师,在教师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3.听课情况考核评价
(1)每月15日由教学副校长负责考核评价教研组长、部主任、中层以上干部听课情况。
(2)每月第二个星期由部主任负责考核评价任课教师的听课情况。
(3)第月20日由教务处负责抽查各部任课教师的听课情况。
4.对听课教师的要求:
(1)听课教师要本着对执教教师高度负责的态度,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学会欣赏,敢于直面。善于捕捉教师的闪光点,面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需当面提出。
(3)听课后,及时与执教教师反馈。
5.对执教教师的要求:
(1)调整心态,适度减压。虽打破既定的“预设”,但不影响精彩的“生成”,力求“原生态”。
(2)学会反思,勇于直面。应积极进行教后反思,对教学中的“得与失”及时作出小结。
(3)听课后,向听课人提供教案和学生作业本。